除“经济发展”“社会和谐”之外,近两年来,四川省又为省内党政“一把手”们套上“生态环境”这辆马车:通过明确其环保责任,强化各级官员们的生态环保“官念”,从而“自上而下”地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,以积极应对四川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。
“板子”高高挂起:强化“一把手”环保“官念”
今年初,四川省政府下发了《贯彻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”的实施意见》。拿到这个文件,四川省一些市(州)一把手们心里又是一紧,因为文件上明确规定“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”。
川东一位市级领导干部向记者直言,这个规定就意味着环保搞不好,政治前途也就很“渺茫”了,因为评优创先活动老是没有你,怎么体现你的“积极进取”呢。“这个规定实际上就是将‘官帽子’‘官位子’明确地与‘生态环境’紧密联系起来,以强化党政‘一把手’的环保‘官念’。”
四川省环保局局长田维钊介绍说,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,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,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,定期考核、公布结果,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,大大强化了党政官员的环保理念,使其“不敢”因为一时的“显性政绩”而置生态环境于不顾。
其实,早在2003年3月17日,四川省政府就已经出台过一个关于确立“党政‘一把手’环保责任制,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”的文件。文件规定,从当年开始实行市(州)党政“一把手”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,其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、评定年度考核等次、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但由于当时不少地方领导仍然抱有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”的“显性政绩观”,把省里的这个文件片面解读为“只要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不危及社会稳定,就不会有啥事”的“环保工作四不方针”。但2004年发生的四川沱江重大污染事故让川内很多奉行“四不方针”的大小官员开始重新审视环保工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