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营经济是富民经济 须大力发展
Date:2009-09-30 Issuer:admin View:58 [db:来源]
2009年09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
60年,中国的民营企业走过了什么样的道路?下一个60年,中国的民营企业何去何从?
9月22日,作为全国民营企业的“娘家人”,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北京接受了包括CBN在内的媒体采访。
记者:你如何评价过去60年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?对中国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?
黄孟复:现在,民营经济已经是中国(经济)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因素。这么多年,中国改变了什么?为什么改变了?(很重要的原因)就是原有的所有制打破了,所有制一打破,中国的经济、社会各方面全变了。
谁来打破这个所有制?当然是民营经济。他们敢于抛开“铁饭碗”,进入市场,这批“吃螃蟹的人”改变了中国。目前,中国一半以上的GDP已经由民营企业创造,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/3的税收,并且,每年吸纳了80%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。
记者:既有在国企从业的经历,现在又是“民营经济的代言人”,你如何评价这两种经济?
黄孟复:我在国企干了二十几年,对国有企业的了解很深。总的来说,国有企业发展很好,他们有国家政策的支持,有比较多的高素质人才,同时,其他社会资源也比较丰富。
但自从我到全国工商联以来,我更多地接触了民营企业,我发现两者之间差距很大。首先,是所有制的问题,谁能代表国企,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国企的领导和员工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,国企是掌握在国企领导手中,但他们都是任期制,这使国企在发展中必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,即一般的国有企业领导都愿意尽快实现短期目标,完成他在任期内的任务。相反,私营企业是私有的,很多私营企业都希望长久发展。另外,私营企业干部能上能下、待遇能高能低,而国企的干部薪资待遇都是有定数的。这方面,民营企业更有优势。
记者:金融危机下,民营企业正经历一个比较艰难的阶段,你觉得哪些方面他们最需要注意?
黄孟复:民营经济应该注意发展方略。很多民企搞多元化,但多元化可能蕴含陷阱。在多元化过程中,民企应考虑优势在什么地方。如果多元化的几个领域里,都能做到行业前列,(这种多元化)是可以的。但如果经营某一行业到了一定程度,依然没有多少竞争力,还不如让它兼并重组,这样可以有更多精力保证其他行业的发展。
记者: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,对此你如何看?
黄孟复:从数量上看,中国企业构成中,大型企业只占百分之零点几,加上中型企业也不超过5%,其余95%都是小企业。
现在有些部门列出一些数据,说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已经超过了大型企业,但实际上,(这种服务)主要还是针对一些中型企业,而占企业总量95%以上的小型企业(虽然它们解决了全国60%以上的就业),并没有得到政府有效的支持。
我国银行都是大银行,其设计理念和贷款理念都是针对大企业的。像工商银行这样的,找它贷5万元的贷款,它不会贷,就算想贷也贷不出去,它不懂得怎么贷。但如果要贷2000万元,它就会有一套办法。所以,我建议,一定要有小金融机构,即草根的企业需要草根的金融机构。金融机构要改革,一定要建立小银行,小的村镇银行、社区银行,它的服务不要到全国去,就为当地服务。这样的小金融机构,一般人看不起它们,但实际上它们对活跃县域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尤其是小企业发展至关重要。我相信,再过一些年,这些金融机构会像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。
记者:说到小企业,最近国家也正酝酿出台向“微型企业”倾斜的政策,你对此有何看法?(记者注:22日,国务院公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对微型企业作出力度颇大的政策倾斜。)
黄孟复:国务院已经开会,将对中小企业进行各方面的扶持。但我认为,扶持政策还是要针对小企业。
比如对《劳动合同法》,小企业反应非常强烈。本来雇三个人的(小企业),一定要让它签劳动合同,上劳动保险,它可能最后只雇一个人了。如何既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,又保护企业用工的积极性,这两方面要结合,否则,保护了现在的劳动者,却侵犯了未来劳动者的权益——企业们不愿意接收人了。
我的想法是,既然贯彻《劳动合同法》,可能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的同时,政府也应该给企业减免税费,否则,政府将劳动者待遇的压力全部压在企业头上,然后又照样跟企业收那么多税费,企业肯定受不了。
初步算下来,“五险一金”加在一起,(企业给雇员)发100元可能需要上交五十几元钱。对于小企业,能不能只(让他们)交20%?要知道,企业如果不养人,政府还得给失业者失业保险金。
记者:2005年,政府颁布“非公36条”,为民营经济开启了一个春天,但现在大家都认为,“非公36条”落地比较难,对此你如何评价?
黄孟复:“非公36条”,应该说还是落实了一些,对一些民营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。但要说全部落实或大多落实了,也不符合实际情况。
落实“非公36条”时,有人说,国有企业还没什么优惠政策,给私营企业优惠政策做什么?其实,“非公36条”最根本的一条是平等,民营经济不需要优惠政策,需要的是平等。有些人不了解,以为中央要给私营企业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,实际上,“非公36条”只是给予非公企业以平等的国民待遇。
记者:你曾有一个判断,商会的成熟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应该是相对应的。全国的行业商会发展情况如何?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应吗?
黄孟复:我现在仍然坚持这个观点,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程度紧密相连。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不可能仍然由政府指挥一切,政府和企业之间必须要有过渡,这就是商会、行业协会以及一些中介机构,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。
中介机构发展好了,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很大的作用。也只有这样,政府才能真正地转变职能。政府想转变职能,但一转变,就乱,为什么?因为没有人接管这个职能,政府就又把它收回来。政府应该先培育中介组织,然后逐渐把部分职能转出去。
记者:你怎么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呢?
黄孟复:我觉得,改革开放趋势不会改变,民营经济发展的态势也会持续下去。事实已经证明了,凡是民营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,老百姓生活水平就提高得比较快,而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,老百姓生活水平就提高得慢。民营经济是一个富民经济。
中国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,而且要使人民富裕。从这个角度看,必须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。(记者/高育文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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